1、招标条件
******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项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一期已建******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医院废水量增加,对院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原址改造,处理能力从300t/d 提升至750t/d.二期新增隔油池处理食堂污水。
2.1.2本项目投资金额约为96万元。
2.1.3上限价:4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专项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等后续服务。
2.3服务期限:招标人确定修改意见后30天内完成设计工作,接到修改意见后5天内完成修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至少包含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国内设计单位,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环保相关专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有限公司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未报名、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项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一期已建******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医院废水量增加,对院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原址改造,处理能力从300t/d 提升至750t/d.二期新增隔油池处理食堂污水。
2.1.2本项目投资金额约为96万元。
2.1.3上限价:4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专项设计、现场服务和设计配合等后续服务。
2.3服务期限:招标人确定修改意见后30天内完成设计工作,接到修改意见后5天内完成修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至少包含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国内设计单位,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环保相关专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有限公司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未报名、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医院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温岭市新河镇振新路50号 | 地址: | 温岭市服务业大厦8楼 |
联系人: | 张云方 | 联系人: | 尹羽裳 |
电话: | 0576-****** | 电话: | 0576-****** |
邮箱: | ****** | 邮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