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试行项目目录(2024年版)》(东医保〔2024〕28号)的文件要求,我院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中,以下收费项目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自主定价,费用由患者全额支付,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现将有关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执行,公示期间,如对该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有疑问,请致电0769-******咨询。
财务分类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说明 |
价格(元) |
I |
******1N |
上门服务费 |
根据患者需求,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前往患者指定地点为其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价格构成涵盖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成本、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
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收费按照“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等,收费执行相应医药价格政策基本医疗服务另行计费。 |
人次 |
1.计价单位“人次”按医务人员数计算。 2.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收费按照“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等,收费执行相应医药价格政策。 3.对于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提供经费保障渠道的,医疗机构不得重复向患者收费。 |
150 |
******医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