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院址改扩建工程-档案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c124c09164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设备与说明等):
三、招标类型:委托代理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时间:开标时间前均可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2幢1401室
2.获取方式:报名获取。
3.标书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4. 报名联系人:陈女士******958(报名微信号 tzccbmwx)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文件获取申请函。
6. 获取事项相关说明:
(1)供应商应当报名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报名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通过报名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上午09:00
******医院行政楼5 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上午09:00
******医院行政楼5 楼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应当报名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报名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通过报名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供应商对本次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6-******
******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2幢1401室
十一、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敏达、周金超
联系电话:******、******
******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2幢1401室
******医院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576-******
******街道太平南路190号
一、招标项目编号:cc124c09164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设备与说明等):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1 | ******医院新院址改扩建工程-档案管理服务项目 | 1 | 项 | 185000元 |
三、招标类型:委托代理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时间:开标时间前均可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2幢1401室
2.获取方式:报名获取。
3.标书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4. 报名联系人:陈女士******958(报名微信号 tzccbmwx)
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文件获取申请函。
6. 获取事项相关说明:
(1)供应商应当报名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报名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通过报名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上午09:00
******医院行政楼5 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上午09:00
******医院行政楼5 楼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应当报名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报名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通过报名而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供应商对本次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6-******
******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2幢1401室
十一、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敏达、周金超
联系电话:******、******
******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2幢1401室
******医院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576-******
******街道太平南路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