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水泵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文件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3万台水泵技改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照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内1号楼7层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22日(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批复要求基本得到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外排口中的pH值范围为6.8-6.9(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93mg/L、悬浮物84mg/L、氨氮24.8mg/L、总磷3.5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41.2mg/L,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A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5.12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6.1×10-2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二甲苯的最高浓度为0.059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7.0×10-4kg/h,乙酸丁酯的最高浓度为<0.005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6.0×10-5kg/h,臭气浓度的最高浓度为309无量纲,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标准;项目排气筒B出口二氧化硫最高浓度为5mg/m3,氮氧化物最高浓度为96mg/m3,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值为1.80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标准;
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48mg/m3,臭气浓度的最高浓度为<10无量纲,二甲苯的最高浓度为<1.5×10-3mg/m3,苯乙烯的最高浓度为<1.5×10-3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照洋村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普通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一般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漆渣、废干式过滤******有限公司收集转运;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经现场核实,企业设置的危废仓库可满足项目危废暂存需求。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