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3.4:本工程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人员须符合相关备案要求,请各投标申请人自查施工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如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质监手续,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增加:(17)本工程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人员须符合相关备案要求,请承包人自查施工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如中标后因承包人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质监手续,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上述内容作为《******街道塔下村公园绿地配套管理用房建设项目》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表述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补充内容为准。